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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建管公司管线破坏应急演练
来源:杭州萧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1-07-09 阅读量:1087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汲取七里店“5.2”D800供水管接头压破事故惨痛教训,认真做好周边管线保护,落实各类管线保护措施,提高各级人员应对管线破坏事故现场处置能力,保障广大参战员工的安全、健康和周边管线安全,减少事故损失及社会影响。

  建管公司于7月2日下午,组织开展管线破坏应急演练。通过此次演练,进一步明确应急处置相关人员职责任务,完善应急机制;增强项目部各级人员对应急预案的熟悉程度,提高项目部管线破坏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检验应急预案完整性、操作性及应急队伍机动性,及时修订、完善预案;提高项目部各级人员的管线保护意识。

  公司副总龚铁峰强调,对已发生或可能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的,各参建方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上报、传递事故信息:

  一是事故单位负责人在向建设单位应急领导办公室报告事故的同时,应当立即向监理办(施工现场事故)、事故单位公司报告,并根据事故类别,在事故发生后的1小时内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二是建设单位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在事故发生后的半小时内向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人报告。建设单位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应当在事故发生后的半小时内向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报告;三是上报的主要内容:事故发生单位名称及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报告人及联系方式等;四是首次上报事故的方式以电话报告为主,以保证效率。事故发生地地方政府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有书面报告事故要求的,事故单位负责人应当指派专人在事故发生后的半小时内按规定填报事故快报。建设单位应急领导办公室主任在事故发生后的半小时内向集团公司填报事故快报;五是事故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通讯员:高地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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